包含定义、示例和实战技巧的完整参考指南
庭外陈述,用于证明所主张事实的真实性。如果证人转述他人在庭外所说的话来证明该话为真,即为传闻证据,一般不可采纳。
暗示答案或假设尚未被证实事实的问题。引导性问题一般在直接询问中被禁止,但在交叉询问中允许使用。
证据必须倾向于使案件中有意义的事实变得更可能或更不可能。与案件争点无逻辑关联的不相关证据不可采纳。
证人只能就其亲身知悉的事项作证。当证人猜测、推测或在无适当基础的情况下发表意见时,该证言可因推测而被反对。
在证据被采纳之前,提出方必须建立适当的基础——证明证据的真实性、证人具有亲身知识、或已为该类型证据奠定适当前提。
当律师提出证人已经回答过的问题时提出的异议。防止重复提问以骚扰证人或不公平地强调某一观点。
当律师与证人争论而非提问,或提出应留到结案陈词的论点时提出的异议。律师在询问环节的角色是引出证言,而非辩论。
同时提出两个或多个独立问题,使证人无法对每个部分给出清晰答案,并使记录混乱。
以尚未通过证言或证据确立的事实为前提的问题。通过问题的措辞将未经证明的事实偷渡到记录中。
在交叉询问中,问题必须限于直接询问所涵盖的主题范围(以及影响可信度的事项)。超出直接询问范围的问题可被反对。
即使是相关证据,如果其证明价值被不公平偏见的危险、混淆争点、误导陪审团、不当延误或不必要地提出累积性证据所实质性超过,也可被排除。